家家户户门口有绿色的垃圾回收桶,村里的保洁员定期上门收垃圾,村里公共区域的卫生有专人打扫……每户农民一年缴纳几十元,就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类似的环卫服务。 目前,这一服务已遍及湘潭市个行政村,湘潭市也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行政村全覆盖的市州。 试点 自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湘潭市一直在探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各地村容村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前期的投入主要是靠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存在“干部在干、村民在看”的现象,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势在必行。 去年7月,湘乡市梅桥镇上峰村通过组建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制定保护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程序,率先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每户每年收取60元卫生费。不到一个月,全村户农户收取率达95%,为这项工作在全市普及推广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经验。 推广 今年4月份,湘潭市出台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各县市区(园区)及乡镇要大力指导、积极协助各行政村在年底前全面建立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5月21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 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付费的标准和方式等,不搞一刀切,各村从实际出发,在村民普遍认可的基础上确定金额,一般是每户每月5元到10元不等。农村垃圾处理收费专门用于收取垃圾和公共区域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 好处 广泛宣传发动后,垃圾处理费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很快被农民接受并全面推行。湘乡市梅桥镇试行免费上门收集垃圾,村民十分满意,两个月后梅桥村老党员彭定坤主动到村部缴纳了60元卫生费。与此同时,市、县、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推动作用,加大了付费工作奖补力度,湘乡市根据各村实际收取金额的20%进行奖补,湘潭县安排万元专项资金由各乡镇对村进行奖补。 推行付费制后带来了三大好处 ◆弥补了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不足; ◆激发了村民“主人翁”意识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力军作用,在村民的积极参与下,各农户屋前屋后、各村主次干道、池塘、渠道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大大改善; ◆各村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新方法,促进垃圾分类减量,从而使垃圾总量减少。如韶山市杨林乡石屏村制定了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垃圾分类行为从“要我分”引导为“我要分”,每月外运垃圾量从37.56吨下降到25吨。 来源:湘潭日报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龙卫国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36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