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实习生王山峰通讯员李世杰)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据该院执行干警介绍,被执行人刘某某因与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年8月,刘某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找刘某某催要欠款,刘某某均是推脱拒不还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刘某某告上法庭。年3月,经通许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某偿还申请人本金及利息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一组迅速展开执行。由于刘某某躲避执行,承办干警一直联系不上本人,多次前往其家中和其村里查找,均为找到刘某某的下落信息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在执行过程中,对刘某某采取纳入到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和限高令等执行手段,案件陷入僵局。 虽然刘某某逃避执行,但是通许县法院执行局一组干警并没有放松对刘某某的执行。近日,刘某某以为执行干警哪能天天找自己,抱有侥幸心理,偷偷回家,不想当晚就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被强制带回法院。见刘某某无履行义务的态度,遂对其作出十五日的拘留决定。 (映象网开封新闻,投稿邮箱:hnrcnkf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p/pgsp/51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