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通许县自然资源局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局班子成员,各自然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通许县关于实施年春季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传达了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二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禁燃禁放倡仪书,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三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到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之内无论大事小情都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周边人员积极响应。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通许县自然资源局张广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p/pgsp/1831.html |